关于召开中共精河县委十二届三次
全委(扩大)会议的通知
各乡(镇、场)党委,五台区公所,县委各部门,县各委、办、局、人民团体、企事业单位、驻精各单位党组、党委(党工委、党支部):
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,决定召开中共精河县委十二届三次全委(扩大)会议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
2007年2月13日上午10:30(北京时间),会期1天。
二、会议地点
县工会活动中心
三、会议内容
听取、审议县委第十二届常委会的工作报告
四、参会人员:
1、中共精河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全体委员、候补委员。
2、县人大、政府、政协全体领导,县人大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领导(请各班子办公室负责通知参会);县武装部部长;县法院、检察院党组成员;县公安局党委成员;八十三团、九十一团政委。
3、各乡(镇、场)党政主要领导、纪委书记;各村(队)、社区党支部书记。(请各乡镇场统一组织到会)
4、县委各部门、县各委、办、局、人民团体、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(县直各学校主要领导1人,请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参会);县直企业和驻精单位主要领导1人。
5、副县级以上离(退)休党员干部10名(请县老干局确定人员并负责通知参会,县委办负责接送)。